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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核实性资料的通知

2020-12-29     浏览量:289

关于报送疾病应急救助金申报核实性资料

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进一步推动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开展,规范基金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经与市财政协商,拟于近期对批申报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进行下拨现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对本单位20195月至202011月底(上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4月底)实际发生额,提供相关核实性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对照《铜陵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疾病应急救助范围,认真组织填报《铜陵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出申报表》并提供有关核实证明资料

二、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申报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出的单位需报送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因管理不善原因发生的逃费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各单位要真实、全面地收集提供有关资料(无需汇总装订)只需将每个被救助人员有关资料编写索引号作为申报表的附件一并上报,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至2223900318@qq.com市卫生经济学会作为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评审。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各有关单位基金拨付金额。

申报资料2020124日前报送市卫生经济学会(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内),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同期疾病应急救助支出申请基金补助。

联系人:宋咏梅                  联系电话:2867579

附:铜陵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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