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疗减免费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准确掌握我市医疗机构今年以来医疗费用减免情况,认真执行年初财政医疗减免费用预算,市卫健委决定开展我市有关医疗机构2019年度医疗减免费用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按附件《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费用减免申报表》格式,认真填报本单位医疗费用减免申报表。填报期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凡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免均可纳入此次申报。申报范围仅限于各医疗机构执行各级卫生部门有关政策发生的医疗减免费用或因本市执法、救助单位送治的无主病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因管理不善原因发生的逃费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各单位要真实、全面地收集提供有关减免费用的证明文件,包括费用减免清单、减免人特困证复印件、有关单位送治证明等,并编写索引号作为申报表的附件一并上报。
三、本表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卫健委规划信息财务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年度同期医疗减免费用财政补助。
附: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费用减免申报表
2019年11月11日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皖ICP备05015485号-3 技术支持:安徽九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84761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