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党委、总支、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一岗双责”, 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廉洁从业、正确行使权力,经研究决定,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对象
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谈话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宣传贯彻《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
3、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三、谈话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前、事中监督。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廉政谈话在委党委领导下,由委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到有关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分组安排与民主生活会分组安排基本一致。请委领导在指导对口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后,选择适当时间开展谈话活动。谈话材料由驻委纪检监察组协助提供。
请各组联络员根据领导确定的时间,妥善联络安排廉政谈话活动,并填写谈话记录表,拍摄谈话现场照片,于谈话结束后交驻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廉政谈话记录表
2018年1月26 日
附件:
廉政谈话记录表
谈话时间: | 地点: |
谈话人: | 职务: |
被谈话单位: | |
被谈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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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内容(可另附页):
谈话人(签名): |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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