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双节”,就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提醒通知如下:
1.加强学习教育。要认真研学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通报精神,谋划部署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落实落地。要认真开展节前廉洁教育,结合本单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2.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加强节日期间的行风建设,落实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醒;以闻令而动,军令如山的纪律作风要求,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卫生健康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严格监督执纪。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十个严禁”,突出“两违规” 专项整治,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责任压实到位。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并及时上报。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将报市纪委监委,并通报各单位。
各单位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有关做法成效及附表,于 10月8日前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2831856。
中共铜陵市纪委铜陵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2021年9月16日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皖ICP备05015485号-3 技术支持:安徽九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962636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