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纪〔2017〕25号
中共铜陵市纪委 铜陵市监察局
转发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各纪工委,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中央和省驻铜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现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皖纪明电〔20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参与赌博、色情、迷信等活动。
二、严格管理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对本级管理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要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发生。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要协调财政、审计、公安、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主责部门,采取财务检查、视频筛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有效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与“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落实“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将密切关注“四风”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群众举报信息,对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同时接受群众来电举报,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县(区)纪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也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研究制定并落实本级监督检查方案,并于10月15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上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李金华,电话(传真)5880409。
中共铜陵市纪委
铜陵市监察局
2017年9月22日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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