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委属单位中层以上、委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分两批:第一批,5月14—18日;第二批,5月21—25日。地点在市人民医院学术礼堂。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课堂教学、自学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主要内容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解读、十九大《党章》解读等。
个人自学书目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也可根据实际,自选书目。
四、有关事项
1.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按照“统筹推进、示范引领、全面覆盖”的总体思想,市卫计委负责做好委属单位中层以上、委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其它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实现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 各单位要迅速对本单位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对已经参加过5天以上集中学习培训的,要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班次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天数等。对未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达不到5天以上的也要进行统计,填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列出具体名单,报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3. 各单位要针对未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够的人员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抓紧制定集中学习培训计划,5月底前,市卫计委完成委属单位中层以上、委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学习培训任务,6月10日前,委属单位完成本单位中层以下人员培训任务。
4. 严肃督查问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提升集中学习培训效果,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纳入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集中学习培训后,各单位要及时填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备查。6月月10日后,市卫计委将对各单位集中学习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集中学习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数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影响全委集中学习培训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5. 请各单位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市卫计委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注明批次)反馈至委组织人事科,6月11日前将本单位全员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报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附件:1. 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人员名单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
2018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
人 员 名 单
(第 批)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8年5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 |
附件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统计表
(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未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情况)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未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干部总数 | 未未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 缺额天数干部人数 | 具体名单 (注明每名未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干部缺额天数, 填不下可另附纸) | |||||
1天 | 2天 | 3天 | 4天 | 5天 | |||
科级干部 | |||||||
科级以下 干部 |
附件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
(本单位所有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情况)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级别 | 职务 | 参训时间 | 班次名称 | 参训天数 |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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