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7月30日正式发布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标准(WS/T 368-2025)》(以下简称“新《标准》”),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这是自2012年版发布以来的一次重要修订,新《标准》在术语定义、管理要求、技术细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与更新,旨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空气净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2025版主要更新亮点
相较于2012年版,新《标准》主要呈现以下五大变化:
1、术语定义更精准,删除冗余、新增关键
删除“洁净手术部(室)”“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等术语。
新增“通风”“机械通风”“洁净技术”“空气消毒机”等明确定义,强化标准的技术指导性。
2、结构优化,强调“通用要求”与“管理要求”
将原“管理及卫生学要求”调整为“通用要求”,明确各部门空气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将“空气净化方法”章节更名为“管理要求”,聚焦使用过程的实际操作与管理,弱化原理性内容。
3、细化通风与空调系统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新增并细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具体管理要求。
明确不同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全空气系统、多联机)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的运行管理措施。
4、整合与优化空气消毒方式,突出实用性与安全性
将空气消毒机内容整合为“基本要求、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生成化学因子的空气消毒机”,并明确使用条件与注意事项。
删除具体化学消毒法内容,统一指引参照《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
5、洁净技术管理更系统,维护要求对接新规
增加洁净技术使用中的具体管理内容,明确运行、维护、监测全流程要求。
更新维护保养要求,与近年发布的相关建筑与设备标准保持衔接。
二、新《标准》核心内容摘要
1、通用要求
医院应制定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明确人员培训职责,确保设备规范运行。
不同部门空气卫生学质量应符合GB 15982要求。
2、管理要求(重点摘要)
优先自然通风,病区、诊室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
机械通风应区分送风与排风适用场景,定期清洁消毒。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定期进行卫生学评价、清洗消毒,过滤器按周期检查/更换。
空气消毒机应选用合规产品,按说明安装使用,有人/无人状态区别操作。
洁净技术适用于手术部、移植病房等重点部门,但不应作为手术室唯一空气净化方式。
3、不同场景下的空气净化方法
明确有人状态、无人状态、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场所及终末消毒等不同情况下的推荐净化方式,体现分类管理、精准防控。
4、效果监测
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
洁净场所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非洁净场所抽样比例不低于10%。
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相关时,随时监测并进行病原学检测。
三、感控视角
新《标准》的发布,不仅是技术文件的更新,更是医院感染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系统管控”迈进的重要标志。空气净化作为院感防控的基础环节,其规范化、精细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患者安全与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应以此为契机:
1、迅速组织培训,确保医护人员、后勤保障、感控专职人员掌握新规;
2、梳理现有制度与流程,对照新《标准》查漏补缺,特别是通风系统管理与应急流程;
3、强化监测与记录,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空气质量管理可追溯、可评价。

铜陵市中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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