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贵州省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省被查处的一把手任性滥权典型问题,为参会的4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打“预防针”。会议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统筹用好各类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制约监督实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一把手权力任性有什么样的表现,如何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一把手任性滥权、恣意妄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有的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有的肆无忌惮破坏民主集中制,不把制度、法律、程序、规定当回事……”警示教育大会上,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点出这些被查处一把手任性滥权的表现,剖析了他们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和教训警示。
梳理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少被查处党员干部落马前是地区、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在一些典型案例中,部分一把手俨然成了“一霸手”,专横跋扈,为所欲为。
某县县委原书记信奉“脱贫攻坚费时费力出不了成绩,只有搞项目建设才能彰显政绩”,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反而盲目举债,把精力和资金集中到修建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造成严重后果;
某单位一把手以“功臣”自居,唯我独尊、权欲膨胀,热爱耍特权、耍威风,培植个人势力、搞亲亲疏疏,甚至利用职权排挤、打击他人,给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某企业原董事长把企业各项审批权牢牢抓在手中,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大搞政治攀附、拉拢腐蚀干部,破坏企业政治生态……
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认为,结合该市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当前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还表现为“三少三多”: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牟取私利的情况少了,但借“合法”程序当外衣,玩弄手段、掩人耳目的情况较多;个人直接说了算的情况表面上少了,但是打着集体研究的幌子,行个人专断之实的情况较多;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收受钱物、索贿受贿、买官卖官的情况少了,但任人唯亲、站线排队、打招呼找关系的情况较多。
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于是独断专行、公权私用、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规避监督……这是不少违纪违法一把手的腐败路径。
一把手权力失控,固然有其理想信念不坚定的主观原因,但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同样是一把手腐化堕落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强制约监督,管住一把手权力,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一把手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从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把手事实上直接影响着其他成员的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下级乃至于同级其他班子成员难免会产生依附权力、畏惧权势等心理,一把手本人则容易滋生特权思想和作风问题。更重要的是,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往往无法抗衡一把手的口头指示和批示要求,难以对其形成有效制约。
从以往查处的一把手案例来看,除了丧失理想信念、淡忘宗旨意识等主观因素外,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离得远、同级监督偏软偏弱等问题,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重要原因。此外,有的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差,对监督持排斥态度,也增加了监督的难度。
上级监督离得远,就要拉近监督距离、压实监督责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上级一把手必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的12项责任,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的同时,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抓敢管,多过问、多提醒,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同时,纪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和思路深化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同时,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推动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到位,集体讨论事项必须将每个班子成员的发言与态度记录在案。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下级有关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
在探索中织密监督网
“通报中的案例,既是一份沉甸甸的反腐‘成绩单’,也是一份问题‘提示单’。”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把手是一个地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其任性滥权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严重损害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
基于这样的认识,贵州省纪委监委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近年来全省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分析原因表现,讲透违纪违法者思想根源,要求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提升监督实效。
不止是贵州省,多地结合各自实际,紧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探索创新机制制度,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广东省创新述责述廉方式,将述责述廉和提醒谈话这两大党内监督手段相结合,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该省纪委监委明确,述责述廉的内容“讲问题的部分不少于30%,并且不能挑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泛泛而谈,要有针对性”,对现场测评满意率较低,不如实报告问题及报告问题不深入、不具体的述责述廉对象,由分管省领导或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述责述廉后约谈压实了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督促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将对一把手的监督真正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说。
海南省要求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方式,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上级一把手要通过各种方式,多了解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发现苗头倾向的要立即敲敲警钟,提高下级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有问题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组织措施。”海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破解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广东省佛山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推出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等措施,强化对一把手的决策监督,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时,一把手应末位表态。
约束一把手权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统筹派驻监督力量,以区级机关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聚焦专项工作和关键少数,开展联合随机交叉监督。在监督中,各工作组要求被监督部门提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根据部门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列出现场监督检查要点,靶向开展监督。各工作组还结合监督检查部门和具体事项,采取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核对账册等方式,对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并汇总分析所发现的问题,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这种监督模式一方面可以督促严格落实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表意见等要求,提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范部门权力运行风险。”
对于一把手而言,更应当提高认识,在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把监督视作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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