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省扫黑办、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抓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会同政法机关,同步抓好扫黑除恶执纪问责,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线索。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深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通过主动介入参与公安机关侦办的黑恶犯罪案件找线索,以及通过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的双向线索移送机制和巡视巡察发现等渠道,共排查收集问题线索2518件,坚持优先分类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伞”破“网”。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紧盯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通过直查直办、交叉异地办案和领办督办等方式,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建立纪委监委领导带头负责的“联点包案”督导责任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联点督导、包案指导。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督查督办,绝不放过黑恶分子,也毫不留情打“伞”破“网”,同时对专项斗争推动工作不力、虚以应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问责。 加强协同联动,增强惩治合力。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横向协作,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通案件查处情况,掌握突出问题,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强化系统联动,加强内部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密切沟通配合,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做到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强化协同办案,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案件、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做到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查处,确保黑恶犯罪和腐败问题挖得深、惩得准,一体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治安环境。
截至4月10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663件795人,移送司法机关109人,其中已立案审查514件,处理6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9人,组织处理164人,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5人、乡科级及以下340人。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专项斗争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动工作不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全省共查处此类问题159人,其中因工作推动不力受查处74人,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查处41人,因落实综治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受查处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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