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市卫健委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多形式多措施规范全市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教育。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其医护人员进行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医疗机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提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管理。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等多种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查处,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公示栏目等公示医疗机构诚信情况、不良执业记分、行政处罚、执业许可证校验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就医机构。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监督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黑名单”制度等工作的联系,制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红黑榜”或“黑名单”范围及公示制度,将失信、违法行为列入失信名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四是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卫健委还协同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计划、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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