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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0-03-25     浏览量:353


根据铜防控指办〔2020〕72号《关于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表彰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医院拟推荐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援鄂护理人员董家明、刘莉、胡敏、胡鑫雨4名同志为“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0年3月20日—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医院纪检监察室0562-2898690(13856221075)反映。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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