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院长张新书(正处级)提起公诉。
此案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新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新书,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新书利用担任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9日,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给予张新书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并于同日被安徽医科大学给予取消退休待遇的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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