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南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潘雪松和民二庭庭长邓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下半年,邓莉违规接受他人请托,请潘雪松帮忙督促加快案件进度。此后,潘雪松、邓莉接受他人宴请并分别收受4000元礼金。2017年12月,潘雪松、邓莉2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2.长寿区公共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科长张清明违规送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7年,张清明为得到杨钟馗(另案处理,时任长寿区委宣传部长、巴南区委组织部长、巴南区委副书记、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等职务)关照,多次送礼金共计4.2万元。2018年3月,张清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3.梁平区实验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唐祖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经唐祖萍组织召开办公会研究决定,违规给职工报销误餐补助共计37.74万元。同时,唐祖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唐祖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政府副镇长冯进军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2013年至2015年,冯进军在长生镇政府实施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违规收受供货商刘某礼金4280元。2014年至2017年,冯进军在分管长生镇政府财务工作期间,长生镇政府违规私设“小金库”100.98万元,违规使用共计73.83万元。2018年3月,冯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和“小金库”余额均已收缴。
5.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局长张金国、副局长付昱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张金国、付昱光违规批准报销职工下乡误餐生活费381次,涉及金额共计20.69万元。同时,张金国以下乡巡查公路为名,3次组织秀山县公路局部分职工违规公款吃喝,共消费2139元。2017年12月,张金国、付昱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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