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从相关法院获悉,随着郑州两名医药公司业务员因行贿罪被判刑,河南省遂平县各个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群体受贿的黑幕也随之为世人所知。令人震惊的是,此案竟涉及该县近八成的乡镇卫生院。涉案的院长、副院长分别获得三个月拘役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两名医药公司业务员则分别被判刑五年半、三年半。
遂平县法院认定,2011年,郑州某药业有限公司招聘夏某为业务员,负责驻马店、信阳等地业务开展。2012年初,夏某与邹某口头约定合伙在遂平县销售所在公司代理的药品血栓通,后二人一起以邹某的名义与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协议。2012年至2016年,夏某伙同邹某在向遂平县各乡镇卫生院销售血栓通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按照事先约定的回扣标准,多次送给遂平县文成、槐树、常庄、嵖岈山、沈寨、褚堂、张店、玉山、车站、和兴等乡镇卫生院院长(10人)及副院长(3人)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72.64万元,送给文城乡卫生院坐诊医生张某(另案处理)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7.15万元。
遂平县法院遂以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三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夏某提出上诉后,驻马店市中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涉案的院长、副院长则分别获得拘役三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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