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组织劝阻 违规操办“乔迁宴”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区委委员陈继萍违纪问题剖析
“作为党员干部,迁新居大摆酒席,没有顾及到自己的身份,在组织提醒后仍不听劝阻,无视纪律规矩,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因违规操办“乔迁宴”受到党纪处分,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区委委员、白竺乡龙台村党支部书记陈继萍向区纪委调查人员坦言。
2016年11月16日,陈继萍向白竺乡纪委递交了拟操办“乔迁宴”书面申请报告。乡纪委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当面告知陈继萍不能操办“乔迁宴”,对其申请未予批准。但陈继萍置若罔闻,仍于2016年11月26日晚上和27日中午分两次在家中操办了乔迁宴,共设宴30桌。
湘东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本次“乔迁宴”陈继萍违规收受12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28万元,包括村组干部及村民101人,低保户、五保户23人,企业负责人1人,每人随礼200至500元不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后,陈继萍退还了特困户陈某某礼金200元。
2017年2月23日,经萍乡市纪委批准,湘东区纪委给予陈继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有礼金,并将该案在全区通报。2017年3月13日,湘东区委研究决定免去陈继萍区委委员职务。
陈继萍操办“乔迁宴”事前向乡纪委报告,说明他是知晓有关规定的,但他却把禁令当虚设,把组织告诫当耳边风,最终触碰了红线,结果既丢了面子,又挨了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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