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陵县何湾镇建设办主任易鸿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易鸿才等人根据工作安排,前往上海市与房屋征迁对象户商谈房屋征迁工作。工作结束后,易鸿才等人到周庄景点游玩,住宿、门票等2000元费用均由公款报销。易鸿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旅游费用。
二、南陵县烟墩镇红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陶文恒违规报销私车油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陶文恒违规在村账报销私车油费28170元。陶文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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