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明区民政局原调研员胡卫星、社会事务科原工作人员陈树煌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该局副调研员胡卫星、工作人员陈树煌在审核辖区5家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申请时,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养老机构在院老人床位使用情况疏于监管,导致养老机构违规通过审核并获得财政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胡卫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树煌被党纪立案。
2.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院长助理黄霖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黄霖负责后溪镇卫生院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签约工作,在汇总统计该院家庭医生服务签约数据时,审核把关不严,既未认真核对签约时间、服务时长和签约人数等,也未要求剔除重复数据,导致该院家庭医生重复签约458人次,重复发放签约服务补助费4.54万元。2018年7月,黄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不作为问题。2016年初,厦门海翔大道两侧退线30米(海沧段)绿化工程开始施工建设,百城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监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百城公司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施工方弄虚作假失察失职,存在款项拨付拖沓、验收走过场、推诿搪塞责任、监管形同虚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此,百城公司海沧建管部经理童晓榕、副经理柯家和、项目经理余学新、前期工作人员王世荣,以及百城公司总经理叶代成、总工程师郑宏扬、副总经理缪其伍、总工办主任宋珲应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2019年5月,柯家和、童晓榕被立案审查,余学新因还涉及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4.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医政康复科工作人员洪祖盛服务意识淡薄问题。2017年上半年,特困居民薛某某申请入住市社会福利中心,洪祖盛在审核中发现申请材料有精神残疾证复印件,随即认定申请人患有精神残疾不符合入住要求,并简单口头告知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需按精神残疾人员申请入住仙岳医院,后未跟踪了解事情进展,并且未妥当保管申请材料导致材料遗失。2018年10月,薛某某申请入住仙岳医院,但被告知其不能作为精神病人入住。洪祖盛服务意识淡薄,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导致服务对象“两头跑”,申请事项得不到解决,同时存在档案材料保管不当的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洪祖盛受到效能告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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