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也有追求、有理想、有信仰,但随着心里膨胀,忘乎所以,放松了自我,最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辜负了党的培养和信任;每每想起年迈体弱多病的父母在家盼儿早归,妻儿因我蒙羞,愧对家庭,就心痛难眠,泪湿枕巾……”曾经春风得意的砀山县中医医院原院长郭庆龙泣不成声,后悔不迭。
2018年12月,郭庆龙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3月5日,砀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居功自傲,打开私欲闸门
郭庆龙出生于皖北小城砀山县的一个农村家庭,父母体弱多病,兄弟姐妹又多,生活非常困难。身为大队干部、党员的父亲一直严格要求子女,努力学习、老实做人,兄妹几人长大后都成为了社会有用之人,郭庆龙是兄弟姐妹中的佼佼者,通过不懈努力,于1979年考上了蚌埠医学院,成为远近闻名的高材生,父母更是寄予厚望。
1984年,郭庆龙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砀山县人民医院外科工作,在工作上,他勤奋钻研、踏实苦干,短短几年间,就成长为在县城小有名气的外科医生,深得同事好评与领导器重。 1997年,刚满35岁的郭庆龙就被委以重用,任砀山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因工作出色,2002年又兼任砀山县中医医院院长(从2002年4月至案发任砀山县中医医院院长)。上任伊始的县中医医院用房简陋、设备陈旧、医护人员短缺,经过与同事们的一番拼搏努力,日渐萧条的县中医医院又红火起来,随之而来的赞誉声、奉承声也多了起来,找郭庆龙喝酒办事的人也多了起来,过年过节来家里拜访送礼的人也多了起来……
在这种环境下,郭庆龙心理上不知不觉的发生微妙变化,与昔日并肩作战的同事日渐疏远,开会讲话唯我独尊;与身边的“朋友”却“亲热”有余,吃吃喝喝是常事,廉洁的底线也开始松动,面对“朋友”送到家的名烟名酒一一笑纳,成沓的礼金也半推半就地收入囊中。“一开始收受礼金自己也是心神不定,是否退回、上交、接受……思想交替斗争,后来想到自己为医院发展做出这么大贡献,为别人帮了忙,接受感谢也是应该的,再说又没其他人知道不可能出事……”居功自傲、心怀侥幸的心理最终打开了私欲的闸门。
2005年至2018年,郭庆龙在医院人员招聘、人事调整、药品器材采购及砀山县新中医医院(以下简称新院)大楼建设工程等方面,非法收受当事人及请托人所送礼金40余笔,共计人民币180余万元。
大权独揽,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
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面对成绩,郭庆龙没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反而头脑发热、居功自傲、自我膨胀,飘飘然。
砀山县中医医院在自主招聘医师、护士等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作为医院院长的郭庆龙,收受了请托人的礼金后,不经班子开会研究,不打招呼不通气,不履行程序,一人独断专行,说让谁进就让谁进,听不得半点不同声音,更有甚之的是,在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时,其竟凌驾于第三方机构之上,大显“官”威,发号施令,让招聘结果完全符合自己的安排,谁送钱就给谁办事,即使是同事、班子成员的子女想进入到医院工作,也须按规矩奉上礼金,才能如愿以偿。
一些医药公司盯上了郭庆龙的“大权在握”,而郭在收受了巨额礼金后,更是“不负众望”,把“权威”发挥到极致,根据礼金多少“适当”调整各家医药公司药品耗材的采购量,以致出现各家医药公司竞相送礼的“盛况”。
作为医院之“长”,开会成了“院长”的“一言堂”;院内大小事务全凭“院长”的“一张嘴”“一支笔”;仅凭“院长”的一句话、一个暗示,就能决定医院工作人员的聘用、职务的调整以及药品、设备采购的相关事宜,医院俨然成了郭庆龙的“私人王国”,医院的其他领导和同事无人敢于挑战他的权威,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党组会议也成了走形式。
大权独揽的郭庆龙,把医院财务室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以发放利息的方式套取医院公款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多次安排财务人员为其缴纳个人手机费用;违规报销烟酒费用近2万元;以会员费的名义套取医院资金7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保险产品。
失去监督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为所欲为,他向罪恶的深渊越滑越远。“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一个人如果成了权力的奴隶,必然私心作祟,失“公”失“廉”,纵观郭庆龙严重违纪违法全过程,权力失范、独断专行、擅权妄为无一不淋漓体现,也成为了其违法犯罪的根源。
对抗组织调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欲壑难平,量变必然引起质变,郭庆龙在新院大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 2015年4月,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陈某找到郭庆龙,提出让郭在新院大楼基建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予以协调照顾,并承诺事成之后给郭不低于工程总款2%至3%的好处费。
在郭的全力“协调”之下,新院大楼基建建设工程在未经招投标的情况下,将此工程直接发包给了陈某的建筑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陈某为催要工程款,分四次送给郭现金共计人民币35万元,并隔三差五地带着好烟好酒好菜去郭庆龙家里找郭喝酒,貌似“加深友情”,实则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2018年1月,郭庆龙告诉陈某自己女儿想在合肥买房,可是资金不够,于是陈某识趣地兑现事前的承诺,爽快地应允给郭80万元人民币。郭庆龙对陈某说:“这不行,钱太多容易出事。”陈某献策道:“这好办,给我个你女儿亲戚的银行卡号,这笔钱不必经我们的手,就给你办好了。”于是陈某就安排工作人员张某把该款如数打到了郭提供的其亲家金某的银行账号上,被其女儿买房使用。
在新院大楼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南京某信息工程公司中标智能化工程,合同中约定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分批拨付。该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为提前得到工程款,在郭庆龙办公室送给郭5万元现金,郭庆龙随后安排医院财务室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该公司工程款。另某消防器材经销处经理吴某从该工程承包人陈某手中分包了消防工程,吴某多次向陈某催要工程款被拒。后来探听到陈某最听郭庆龙的话,于是吴某到郭的办公室送给其2万元现金,请求郭从中帮助协调。事后不久,吴某果然如愿以偿拿到了工程款。
2018年4月,市委巡察组巡察砀山县中医医院期间,郭庆龙感觉到大事不妙,害怕事情败露,就将陈某、张某邀至砀城南关某酒店共餐并商议对策。三人共谋:由郭庆龙起草了一份虚假的借款协议,虚构“张某向许某(郭庆龙女婿)购买的房子不能过户,许某无钱偿还张某80万元,于是将80万元变更为许某向张某借款”的事实。然后郭庆龙安排女婿许某在虚假协议书上签字并伪造虚假欠条,连同房产证一起从合肥寄回砀山,交由张某暂时保管,伪造许某向张某借款80万元的“事实”。郭庆龙等人自以为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企图蒙混过关,奈何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火眼金睛,这种自以为是的对抗组织审查的伎俩,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后,经过审查人员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郭庆龙幡然醒悟:“组织的关心与温暖,唤醒了我内心深处深埋已久的初心,深刻体会到党章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真正含义,悔不当初啊……我一定彻底交代自己犯下的罪行,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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