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原队长黄晓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黄晓峰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多次为黑恶势力成员提供他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2016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黄晓峰多次收受黑恶势力成员所送高档烟、酒等;并多次违规接受宴请。2019年3月,黄晓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马鞍山市当涂县公安局年陡镇派出所民警王宏福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王宏福以包庇、放纵、通风报信等方式为他人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充当“保护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宴请的娱乐活动。2019年4月,王宏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的处分。
三、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安局环峰镇派出所民警宫亮节工作推动不力问题。2017年2月至4月,宫亮节在任含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科员期间,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将吴某等人聚众斗殴的刑事案件作为治安案件调解处理。宫亮节将此案作治安案件调解后,吴某等人又伙同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2月,宫亮节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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