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防止对公车管理不严,导致出现公车私用的行为,特做如下提醒:
1、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清明节期间公车(除医疗、急救等特殊用车外)一律由单位封存,钥匙统一管理。
2、对节假日确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的,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批。
3、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带头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4、对违规使用公车行为视情节轻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019年4月1日
铜陵市纪委监委 主办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承办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 联系电话:0562-282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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